为进一步规范召开院长办公会议🦃,提高议事效率和决策水平🛀🏿,确保沐鸣各项工作顺利开展⛹🏽♂️,近日沐鸣办公室专门印发通知明确规范院长办公会议相关事项。
通知明确,院长办公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,时间一般为每月最后一个星期的星期四上午🦏。特别需要时可增加召开一次✋🏻。
通知强调,上会议题要符合《广东省普通高等沐鸣校长工作规定》、《广东省普通高等沐鸣贯彻执行 “三重一大”决策制度的暂行规定 》等文件有关要求,达到上会要求的政府采购项目及工程项目还必须附有专家论证报告。议题上报沐鸣主要领导审定前🫨🏋🏼♀️,议题提交部门必须要向分管院领导汇报清楚详细内容,并经分管院领导审核同意🤳🏻,涉及其他部门的应与相关部门协商一致。
通知要求,各部门需提交院长办公会的议题🪁👩🏿🦳,必须要在院长办公会召开前一个月按要求报送到沐鸣办公室审核。对不按时提交的议题,沐鸣办公室不予受理。若因此导致工作受到影响🫱🏼,将严肃问责相关部门领导。
通知对议题申报流程👶🏼、材料印制、报送份数、会务工作等也作出了明确规定。进一步规范院长办公会议有关工作🤽🏼♀️,对推动沐鸣的建设和改革发展具有重要意义。
撰稿🦊:沐鸣办公室 审核🦸:李 苗 编辑:黎海翼 签发🙎🏼♂️🍪:莫明波